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快讯

法院快讯

溧水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诈骗案
日期:2020-08-0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20年8月4日上午,溧水法院刑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打折出售超市储值卡诈骗50名被害人400余万元的刑事案件。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间,被告人刘某虚构可代为从上家低价购买苏果超市卡、苏宁易购储值消费卡、大润发超市卡(以下统称为储值卡)的事实,向同事和亲友宣传一次性购买面额5万元的储值卡可以享受6折优惠,欺骗他人单独或者合伙出资向其购买储值卡。被告人刘某在收到他人购卡款后将部分资金用于原价购买储值卡并按其承诺的折扣支付给购卡人,以骗取更多的人向其转账购卡,其余资金用于购买彩票、个人消费等予以挥霍。截至案发,被告人刘某通过上述方式共计骗得被害人徐某某、李某某等50名被害人人民币404.02万元。其中,被告人刘某已偿还部分被害人人民币2.5万元及面额人民币59.75万元的储值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罪名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辩论,因本案案情复杂,合议庭将在充分评议后择日宣判。

法官提醒,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切记不可贪图便宜,当遇到他人许诺可以所谓的“内部价”、“员工价”等非市场正常价格、非正规渠道方式向你出售储值卡时,一定要冷静下来想一想,储值卡作为一种预存资金的卡片,卡片标示金额相当于等额面值现金,如本案中,被害人以600元购买到1000元面值超市卡,那么400元的差价最终是由谁承担?一定要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低价诱惑要当心,别被超低价的诱惑冲昏了头脑,最终造成自身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