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4月24日上午,江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将写有“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送至溧水法院,表达对该院在办理一起破产案件过程中秉承善意司法理念,帮助企业及时兑付农民工工资的感谢与敬意。
2017年,江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建工公司)与南京铹锘机电有限公司(简称铹锘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建工公司为铹锘公司新建厂房,2018年底,厂房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而铹锘公司却一直未支付工程款。2019年5月14日,溧水法院裁定受理南京铹锘机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0年1月,建工公司诉铹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该院审理,判决确认建工公司对铹锘公司享有2920.5万元的债权,并对铹锘厂房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在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因案涉工程系建工公司全额垫资,公司资金压力较大,建工公司向管理人申请优先支付部分工程款以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管理人向承办法官汇报后,该院破产合议庭研究认为建工公司享有在建工程价款优先权,依法可以由新建厂房的拍卖价款优先清偿。在该院指导下,管理人在核查后向建工公司支付了900万元工程款,该公司收到款项后立即向工人兑付了工资。
溧水法院近三年来共受理破产案件40件,审结26件,清理债权债务超过19亿元,盘活土地、厂房近29万平方米,今年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该院通过线上方式推进破产审判工作,通过网络拍卖成功处置3家破产企业资产,拍卖价款超过1亿元,盘活土地厂房近10万平方米,为溧水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破产案件审理已经成为该院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该院在推进破产审判中,注重落实善意司法理念,对破产审判中出现的可能影响社会综合治理的矛盾风险点全面排查、提前研判、依法妥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护航溧水法治化营环境建设,获得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