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为继续贯彻《溧水区202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深化“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4月11日上午,溧水法院干警兵分两路,在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水振华及副院长唐明、政治部主任陈伟的带领下来到石湫街道蟹塘社区及永阳街道宝塔路社区,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义务劳动。
活动中,该院干警充分发挥了不怕苦、不怕脏,敢于抢任务、挑重担的精神,有的用铁锹铲石头,有的用扫帚清扫垃圾,有的用钳子捡塑料袋,不放过任何一个卫生死角。虽春雨朦胧,但没有一个人退缩。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清理,社区变得干净整洁,社区居民对此表示了赞扬。
开展机关干部进社区(村)开展环境整治活动,不仅发挥了党员干部在城乡环境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更激励了全体法院干警司法为民、奉献社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加强了与群众的联系互动,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