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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溧水法院成功与辖区律所、法律服务所签署《电子送达合作备忘录》
日期:2020-03-2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溧水法院副院长李宏伟、立案庭庭长简恩华、审管办主任杨庆及立案庭、执行局部分同志,溧水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溧水区9家律师事务所、3家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签署协议并递交电子送达地址确认书。此次创新举措意味着今后溧水法院可以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全区律师、法律工作者送达其在溧水法院代理案件的诉讼文书,这对于提高诉讼效率、节约时间、降低诉讼成本有着重要意义。

签约仪式上,溧水法院与各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分别签订了《关于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合作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内容,区法院与各家律所、法律服务所将建立统一、规范的合作机制,届时案件承办法官、书记员依托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通过专用集中送达平台,以网上送达方式,向溧水区人民法院辖区内各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律师、法律工作者送达由其代理的在溧水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的诉讼文书,更加方便当事人和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诉讼,进一步减轻诉讼成本。

签约仪式后,简恩华庭长详细介绍了关于跨域立案、诉讼辅导、材料传递等十项诉讼事务全市通办的情况,并向各家律所、法律服务所明确提出了立案、鉴定、庭审等工作事项要求。随后审管办杨庆主任介绍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研制开发启用的互联网在线审理系统“宁审通”的主要功能、详细操作流程,倡导各位律师积极应用。执行局朱波法官就执行立案工作提出要求并强调了初次约谈笔录的重要性。

会上各家律所、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就送达、立案、鉴定、庭审、执行等诉讼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法院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溧水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雍溧向在座与会人员介绍了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并代表其他律所发言,认为推广电子送达是顺应改革之举,既提升了审判效率,又方便了当事人、代理人。电子送达试行期内,双方要加强沟通,律师要主动向法院反馈使用情况,促进法院电子送达工作的不断完善。

一直以来,“送达难”是制约审判效率的一个重要问题,为解决送达难,溧水法院结合“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采用集约化管理模式,早在20195月,就开始探索集中送达工作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试点成立集中送达组,负责速裁团队集中送达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在今年35日,溧水法院召开全院民商事案件集中送达工作培训会议,正式成立全院集中送达组,负责全院民商事案件集中送达工作,会上立案庭简恩华庭长就集中送达组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集中送达工作流程进行了详细介绍,并现场演示了集中送达平台的使用方式、电子送达的操作流程等。

为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公告送达效率,溧水法院创新、完善公告送达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户外电子大屏、诉讼服务网发布信息、受送达人本人住所地张贴四措并举的方式进行公告送达。 

成立集中送达组、签订《电子送达合作备忘录》、完善公告送达方式是溧水法院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重要工作举措,也是解决“送达难”的重要创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受送达人明确表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电子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当事人提出需要纸质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此次签约的《电子送达合作备忘录》中,也明确了裁判文书通过电子送达的情况,是提升审判质效的全新举措。下一步,溧水法院将继续探索、完善集中送达机制,进一步减轻审判业务部门工作压力,提升人民群众对诉讼服务工作的获得感和满足感。(诸定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