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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溧水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到景区开庭审理相邻通行权纠纷
日期:2019-12-1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1211日,溧水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在天生桥景区就一起相邻通行权纠纷到景区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多名旅游从业者旁听庭审。

原告是一家经营旅游休闲、餐饮、住宿等服务的集团公司,注册地在溧水区洪蓝镇天生桥,与被告经营的某景区相邻。原告共有南北两个出入口,由于出入南大门的通道进出极为困难,致使原告的员工及顾客需要借用被告景区大门通行,但被告予以阻止,侵犯了原告的通行权。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允许原告的员工、顾客出入被告景区大门。对此,被告景区对原告提出的诉讼理由进行了逐条答辩,回应了为何阻止原告通行权的原因。

庭审中,双方就案件事实、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持续约1个半小时,法庭评议后宣布择期宣判。

“原、被告均为从事旅游休闲的单位,二者经营场所相邻,由于案涉纠纷,双方之间多次产生冲突,既影响了双方各自的经营,也对全区旅游建设存在负面影响。溧水法院旅游巡回法庭高度重视,经商讨后决定采取巡回审判方式,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承办法官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道。

为营造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更好地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和促进全域旅游持续健康发展,20184月,溧水法院设立了旅游巡回法庭。该法庭成立后,主要受理涉及旅游合同、旅游欺诈消费、人身损害赔偿以及“黄牛”倒票等涉旅游纠纷案件,同时服务保障咪豆音乐节等各类大型重要节庆。运行一年多以来,该法庭设立了6处巡回审判点,审理旅游纠纷案件60余件,及时有效解决了旅游纠纷,服务保障“全域旅游”。

此次巡回审判相邻通行权纠纷,是溧水法院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的积极实践,也是该院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作用,宣传旅游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