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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溧水法院开庭审理涉“易乾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日期:2018-05-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515日,溧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国某、万运某、陈忠某(均系南京易乾宁金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溧水分公司员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涉案金额约3.2185亿元,投资参与人达四千余人。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2月,曹健荣(另案处理)在本区注册成立了南京易乾宁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溧水分公司(后更名为南京易乾宁金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溧水分公司),招聘了被告人王国某、万运某、陈忠某等人先后担任该分公司的管理职务。被告人王国某、万运某、陈忠某按照总公司南京易乾宁金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工作规定及曹健荣的要求,安排多名业务员采用在人员聚集区散发海报、广告单页、或者在专门的宣传点解说等方式,宣传易乾月、易乾季、易双季、易满年、易定季、易定顺、易定满、易定臝等多款理财产品,并以转让债权的名义与社会不特定公众签订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债权转让与受让协议,违反规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自201410月至20165月,该分公司向约4600余人变相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32185.09万元,上述款项均由投资人以银联支付的形式打入江苏易乾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三被告人按照各自下属业务团队的业绩获取相应比例的提成。

 

因本案涉及到广大投资人切身利益,为避免群众聚集到法院,引发信访维稳问题,该院与相关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对庭审当天情况进行预判,并制定了多套工作预案。庭审前,该院已通过网络、电子显示屏、张贴开庭公告等方式向广大群众通报案件审理情况,江苏省电视台、江苏省人民广播电台、南京电视台、《南京日报》、溧水电视台、《今日溧水》等多家媒体对本案进行了深度报道。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组织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三被告人也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因案情复杂以及涉及面广,本案将在合议庭充分评议之后另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武宁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目前社会上有各种不同的投资理财产品,其中需要广大投资者注意的是以合法公司名义,以高收益为诱饵,实则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非法集资活动。此类违法活动形式多样手段新颖,往往有一定的生产经营投资,并且人员组织构架较完善,智能化和网络化发达,手段更加隐蔽,欺骗性更强。

 

针对社会上越来越多的投资理财产品,投资者应当加强自我防范,理性对待投资、增强甄别能力。面对高收益、高回报的投资产品,要充分认识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高回报和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投资前应当向工商等相关部门了解对方公司经营资质、主体资格、经营状况等,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冷静分析,以防落入非法圈套。(师伟)

 

供稿: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