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为了推进破产案件立案审查和审判的规范化,明确各庭室的职责,加强相关庭室的分工和协作,充分发挥破产程序调节市场秩序的职能和作用,促进破产审判工作良好运转,5月22日,溧水法院出台了《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规程》。
该规程明确了破产案件办理、立案审查部门,对委托摇号产生管理人的时间做了具体要求,并对破产案件立案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以及对妨碍破产程序的处理部门等做了明确规定。该项规程的出台,加强了法院各部门针对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联动配合,进一步提高破产案件的审理效率,加快破产财产的变现速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盘活优质企业和对“僵尸”企业的清理,为更好审理好破产清算案件坚定了良好的基础。
受经济下行压力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影响,2015年以来,溧水法院院共收到破产申请21件,其中裁定受理10件,旧存3件,审结3件。今年以来,共收到破产申请8件,增速迅猛。该院将在充分学习破产案件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进一步规范该类案件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郑娉娉 张瑶 民二庭)
供稿: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