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3月10日,溧水法院“惊蛰行动”持续发力,组织23名执行人员对溧水区某门面房进行了强制迁出执行活动。
本案被执行人无法定理由强制占据申请人房屋,并将门面房出租给第三人,执行人员多次与承租商户进行沟通并张贴公告告之其在规定期限内腾空并交出案涉房屋,但承租商户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经该院院领导决定并统一部署,对案涉房屋进行强制腾空。
活动开始前,该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唐明对本次强制迁出进行了仔细的部署,对于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突发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应对措施讲解。
本次执行活动历时2个小时,共清空7户、14间门面,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拘留。执行速度之快,成果颇丰!(刘亭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