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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溧水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创新节约型机关建设
日期:2008-10-2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溧水法院紧密围绕县委“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工作部署,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号召全院干警树立环保意识、加强节约观念,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第一,节约资源。从节约办公资源做起,节约用纸,要求非正式文书的打印,尽量做到双面使用。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随手关灯、关空调,规定了夏季和冬季的空调开关时间和温度,并做到下班关闭电脑,切断电源;优化内部网络建设,提升信息化办公水平。
    第二,控制经费。严格执行招待费管理制度。对于占经费较大比例的公务接待经费,实行领导审批和部门审核制度。未经批准的接待一律不予报销。费用单据由有关科室审核,严格控制用餐和住宿标准以及配餐人数,对于超出标准的部分,坚决不予报销。
    第三,统筹用车。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完善用车申报制度,对于路途较远的用车,实行提前一天申报;对于相同目的地,如去中院联系、汇报工作,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尽量安排乘坐同一车辆,不仅减少用车成本,更增加了同事间的沟通与交流,做到了一举两得。
    第四,珍爱环境。在倾倒办公垃圾时,自觉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针对废旧电池对环境污染大的情况,自发收集废旧电池,统一交有关部门处理;开展美化办公环境活动,在院内种植花草树木,在办公室内培育绿色植物,在净化环境、缓解疲劳的同时陶冶了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