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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溧水法院全面推开试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图)
日期:2016-05-1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512日,在经过前期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召开专题讨论会、院长办公会的基础上,溧水法院出台了《关于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召集全院业务部门法官,召开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动员部署会,在全院范围内全面推开试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该院将审判业务部门审判人员、书记员进行重新调整,组建了交通、家事、破产、建设工程和环境资源5个专业合议庭团队,以“审判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书记员”为基本架构,并组建了30个以“独任审判员+书记员”为基本架构的独任审判团队,规定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应作为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审判长审理案件,认为案件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可以组成审委会委员合议庭审理,形成以“独任审判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为基本框架的裁决决策机制。除了专业化合议庭的相应类型案件外,其他案件均实行随机分案,法律文书由合议庭的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自行签发,并制定了追责原则与办案考核办法。

副院长张红头提出,全体法官要树立审判管理主体意识,加强审判管理中文书审签、电子信息录入等方面的准确性与及时性,以规范的流程管理和信息化技术为手段,切实提升审判质效。

院长严忠琴在动员部署会上指出,这次试点改革将边改革边改进,以遵循司法亲历性和权责一致性规律为基础,以明晰的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为前提,以落实审判责任为关键,以有效地审判管理和监督制度为保障、形成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在赋予法官办案的主体地位的同时,加强监督与监管,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郑娉娉)

供稿: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