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为切实加强少年和家事案件审判工作,更好地应对少年及家事审判维权的司法需求,溧水法院经院党组研究并报经区编委批准,于2014年11月17日成立“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并于同月20日起运行。该庭由院党组特别精选的三位骨干女法官组成,主要负责审理涉少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婚姻、继承等家事案件。具体包括:被告人犯罪时为未成年人和被害人受侵害时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当事人一方为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以及包括离婚、离婚后财产、赡养费、分家析产、析产、财产分割、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监护、探视、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确认及解除收养关系纠纷等婚姻家庭及继承在内的家事案件。洪蓝法庭辖区内的家事案件亦转由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审理。
供稿: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