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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溧水法院关心下一代工作有声有色
日期:2012-05-1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年来,溧水法院在县委领导和县关工委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多途径关爱、帮助、教育青少年,关心下一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日前,溧水法院被授予2010—2011年度全市政法系统“四好”关工委称号。

一是健全组织网络壮大“五老”队伍。成立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广泛动员经验丰富、德高望重的退休老同志和在职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对“五老”骨干的培训,使每名“五老”志愿者都能参与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去,为青少年的成长成才提供有效服务,并努力从人、财、物等方面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保证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展的有计划、有措施、有内容、出成效。

二是坚持教育挽救方针注重回访帮教。该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寓教于审的原则,把“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穿在整个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在审理每起青少年犯罪案件时,根据犯罪性质及特点加强与教育、妇联、司法局、团委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健全联动机制,对青少年被告人进行一对一教育。为使教育达到效果,该院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回访帮教;同时,积极走进高淳、宜兴等监狱开展青少年犯罪帮教活动,帮助犯罪青少年积极改造,以健康的形象重返社会。

三是创新机制妥善审理妇女儿童权益案件。该院洪蓝法庭以审理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为主。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和辖区特点,洪蓝法庭把创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列入了年度工作计划,专门成立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由具有丰富婚姻家庭案件审判经验的法官组成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并24小时开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咨询热线。在具体工作的开展中,从加强与辖区政府、辖区妇联的联系等方面着手,专门制定与辖区政府、妇联、司法所共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制度。目前,已经成功调解、判决上百起涉及妇女儿童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研究室)
 
供稿: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