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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溧水法院先予执行32万元发放工人工资
日期:2012-12-2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因经营不善欠下一屁股债务,溧水县内一家铸件厂老板弃企逃债,欠下47名工人工资尚未支付。溧水法院积极采取办法,多方协调,通过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方式,及时为工人们讨得工资款。12月25日下午,工资发放现场,工人们如愿领到了自己的工资款共计32万元。

    当天上午,该院第一法庭挤满了来领取拖欠工资的工人,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感谢法院帮我拿回了工资,一家人就等着这钱过年!”在该厂干了3年的工人赵某从法官手中接过工资支票激动地说。据了解,该厂法定代表人杨先保于今年9月下旬突然下落不明,公司一夜之间停产,欠下四十七名职工工资53万余元至今未付,工人的工资打了水漂,很多工人的生活一下子陷入困境,工人们无奈多次到当地县政府、镇政府反映。当地政府考虑到如果事态得不到很好的控制,极可能会引发新的群体性纠纷,于是便交由溧水法院进行妥善处理。

    受理此案后,该院院长严忠琴高度重视,要求行政庭及时制定应对预案,拟定审判工作思路和调解方案。为尽快、稳妥地处理这起群体性纠纷,承办法官对此案进行了摸底调查,对该厂所有的经济往来情况进行了彻底了解,幸运的是六合一家电机厂欠该铸件厂64万元未支付,但已被六合法院和溧水法院处理的其他案件当事人申请保全。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汇报院领导,严院长第一时间与六合法院院长取得了联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经过多方沟通与协调,六合法院同意溧水法院对该笔欠款依法进行先予执行。最终,在六合法院的配合下、电机厂的协助下,溧水法院先予执行32万元,以工资的形式发放到工人们手中。
 
     今年以来,溧水法院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62件。其中,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共审结三起62人。数据表明,此类案件一直居高不下,这都由于受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区域产业结构发生变化,一些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不畅,资金链断裂,法人代表突然“蒸发”、“跑路”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企业停产,工人工资无法兑现。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矛盾日益突出,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上升速度较快,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快速、顺利地调解劳动争议、特别是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能够有效地解决民生,缓和劳资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研究室行政庭)

供稿: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