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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溧水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庭审评查
日期:2012-06-0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推动庭审评查活动深入开展,6月6日,溧水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了一起当事人诉溧水县公安局确认拘留违法附带行政赔偿案件的庭审,请他们根据庭审评分细则,与该院庭审评查组成员共同对庭审情况进行当场打分、现场点评。

2012年1月19日,原告熊某驾驶大型汽车送货至常合高速公路往常州方向时,单方造成事故后未及时报案。溧水县公安局认为其交通肇事后逃逸,于2012年3月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熊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熊某认为公安机关认定逃逸与事实不符,因此诉至法院。由于庭后需要合议,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在观摩席上,人大代表根据观摩案件案情介绍,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并认真细致地做好庭审活动反馈意见记录。庭审后,人大代表就法官形象、庭审驾驭、庭审记录等方面进行点评。他们一致认为审判长在庭审过程中充分展示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庭审技巧和水平比较高,庭审程序严谨。同时,对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提出比较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迟长年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要提高案件当庭宣判率,当庭宣判最能体现法官的审判技能和水平。二是要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并根据案情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庭前释法工作。此外,法庭内审判长、书记员、原告、被告席位上的标牌陈旧,要及时更换,体现司法庄严感。

邀请人大代表对庭审进行点评,是溧水法院开展庭审评查活动以来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从今年5月份开始,该院定期开展此项活动,并形成制度,以进一步提高广大法官的庭审技能,促进案件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不断提升。(研究室、办公室)

供稿: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