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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溧水法院聘请手语翻译 保障聋哑当事人无障碍诉讼
日期:2016-03-0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1月14日下午,溧水法院家事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由于原被告双方均为聋哑人,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保证庭审顺利进行,该院专门聘请了一名手语老师担任法庭翻译。
  据了解,原告秦某与被告张某均为聋哑人,2005年经人介绍认识后结为夫妻,婚后一年生育一女。但好景不长,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秦某于今年1月份诉至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溧水法院洪蓝法庭受理后,以双方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自此以后,双方就再也没有在一起生活过,形同陌路,秦某遂于今年10月份再次起诉来院要求离婚。家事庭法官依法受理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聋哑人,因此特别请来了溧水特殊教育学校的手语老师赵老师参加庭审,现场为双方进行庭审翻译。
  庭审中,主审法官不厌其烦地询问案情,手语老师及时将法官的询问传达给双方当事人,并悉心领会其手势、表情,准确地向法庭反映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整个过程充满了浓浓的人情味,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更充分地保障了当事人的权利。由于多了翻译过程,整个庭审比其他类似案件时间延长了近两倍。最后,在法官耐心主持下,经过2个多小时的交流,庭审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