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快讯

法院快讯

溧水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款 118人领取款项400余万元
日期:2016-03-0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企业停产,44名失业员工的各项补偿金未能落实。溧水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努力,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成功执行。1月25日,该院将执行到位的339.6万元失业补偿金成功发还到每一位职工手中,受到在场职工的高度赞誉。同时,当天还对涉及被执行的南京飞天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的74名职工发放被拖欠的工资款61.6万元,给年关将至的工人家庭们一个满意的交代。
  2014年,南京柘塘水泥有限公司因污染超标等问题被政府叫停,公司给夏明生等员工下达通知,表示要解除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44名员工陷入失业的恐慌。企业停产后,由于企业与职工之间对各项经济补偿款没有达成协议,44名职工情绪非常激动,集体向溧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然而,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他们的申请不予支持。同年9月, 44名工人向溧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企业支付各项经济补偿金。经法院审理认为,夏明生等人到现在的水泥公司工作,系企业改制,并非本人原因所致,所以经济补偿金计算应该从从其1976年仅水泥厂工作开始到2014年终止劳动合同为止。
  确定赔偿范围后,案件也随之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局法官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通过各种途径协调补偿款,多次与工人沟通,宣传法律政策,稳定职工情绪。同时,对起诉的每位职工的详细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核算每位职工的各项补偿费用。执行工作得到了区政府的大力支持,该厂倒闭后的厂房、机器设备全部由政府估价收购,339万元经济补偿金全部执行到位。
  “工作这么多年,没想到法官为我们着想,帮我们把要回了‘养老金’,谢谢。”当天上午,夏明生等44名职工从发放执行款的法官手中领到工钱后,激动的说。
  与此同时,溧水法院从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出发,加大对案款的执行力度,将南京飞天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案款61万余元先行执行到位,让74名员工先领部分款项回家,过个好年,员工们领到部分款项,虽然不多,但足以慰藉多日来讨薪的辛苦。“我们已经比较满意了,多亏法院和政府设身处地为我们农民工着想,才让我们的辛苦没有白费,谢谢法官们的为我们的奔波,辛苦了。”员工陈某频频表示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