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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溧水法院迅速贯彻落实全市法院青奥安保维稳大防控行动号召
日期:2014-07-0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七月七日,溧水法院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青奥安保维稳防控大会精神,专门召开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印发溧法【201444号《溧水区人民法院关于青奥安保维稳工作具体实施意见》,确保在青奥期间,本区范围内社会大局稳定,为青奥盛会举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院党组首先对此次青奥维稳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全院干警认清形势,进一步加强青奥期间涉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以及司法安全的防控工作。其次,介绍了院领导对青奥期间维稳防控工作的重视,法院专门成立青奥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青奥期间的组织领导工作,并下设办公室,设在立案庭,负责青奥维稳防控工作的沟通、协调与联络。第三,分析了当前全区的涉诉矛盾纠纷形势,并就当前的维稳形势作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系统排查全院涉诉矛盾纠纷案件。院党组要求立案庭在前期的准备工作中,向全院各部门排查梳理各类涉诉矛盾纠纷案件,并进行归纳分析,对案件进行评估定级,对于重点涉稳信访案件,指定专人进行排查化解;对于群体性以及个人极端性信访案件,逐案审查甄别,正确梳理有效防控,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早钝化。找准问题症结,研究化解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采取多种方式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事要解决、人要稳定。

 

二、集中化解与落实稳控相结合,确保矛盾的有效解决。在前期排查梳理工作完成之后,对已排查出的涉诉信访案件要做到“三个到位”,即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根据中院指示以及本院青奥维稳领导小组要求,明确部门领导亲自组织排查,逐案研究方案,逐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并对本部门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实行包案化解,严格落实责任制,层层落实;对于部门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案件,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方法进行化解,对于确有错误的案件,坚持有错必纠原则,该纠正的坚决纠正。对于老百姓的合理诉求,应当主动争取政府支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救助等,但是对于无理缠访闹访的,要加强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平息上访人的情绪,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确保稳定。另外,对于在青奥期间的各项维稳突发情况和带有个人极端倾向等有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当事人,要逐级上报,与本区政府和公安机关全面对接,逐一落实防控方案。本院各部门应当将涉及到本部门的涉诉矛盾纠纷案件及时上报到立案庭,由立案庭逐级上报,研究化解防控方案。

 

三、强化司法安全防控,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安检人员应当做到每人必检,确保当事人不携带任何违禁物品进入法院,加强警力安全保障;立案庭的办公场所是本院的窗口,人流量大,接触当事人的机会多,合理疏导密集人流,充分引导当事人办理诉讼事宜,是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立案庭应当切实落实省高院关于《关于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质量的规定》,在工作日,每天上午提前半小时到岗;中午时间,应当安排专人值班,遇到当事人情绪激动或者矛盾比较激烈的情况,应当及时上报值班领导,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做好重点信访人员的安抚、接待工作。充分利用起视频接访等科技手段,化解当事人的涉诉信访矛盾。业务庭应当在当事人接待区接待当事人,并配备安保人员。完善涉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明确警力部署要求,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处置突发事件分队,分班24小时待命,每班队员保持24小时通讯联系畅通,随时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立案庭 毛柏林 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