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日前,溧水法院细致工作多方协调,成功化解一起瘫痪申请执行人被弃置被执行人家中的执行案件。
申请人薛某因一起交通事故受伤瘫痪在床,家中为其治疗欠债20余万元。薛某将肇事者张某诉至法院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张某在给付5万余元的赔偿款后,一直逃避履行义务。2013年4月6日,申请人薛某的家属将薛某弃置被执行人家中离开,被执行人家中只有张某八十多岁的母亲。考虑到申请人在被执行人家中无法得到妥善照顾,长此下去,其生命健康将受到严重影响,执行法官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后,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函。通过公安机关的努力,查找出被执行人的位置,并与栖霞公安联合布控,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将其带回溧水。之后,该院联合当地政府及村委会分别做申请人家属及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经多方协调,双方于2013年4月23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薛某家属将其接回家中照料。
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该院执行局将建立更加完善的协助执行网络,借助多方力量,加大对案件的执行力度,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 朱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