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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南京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李某国劳动争议案
日期:2026-05-2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基本案情

李某国是装卸搬运工人,每日通过扫描以南京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人力资源公司)抬头的二维码,进入微信小程序,报名在某机场快递营业部从事装卸货物工作,报酬按日结算。期间,某人力资源公司为李某国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25年初,李某国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其与某人力资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获裁决确认。某人力资源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确认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处理经过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李某国曾在工作过程中被货车压伤,其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目的,在于为后续办理工伤保险理赔做准备。因此可以预见到,本案纠纷处理后,还将会有后续诉讼发生。同时,经审理查明,某人力资源公司曾为李某国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且李某国符合保险理赔条件。据此,承办法官一方面通过解读入库案例《郎溪某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诉徐某申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入库编号2024-18-2-186-001)》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裁判规则,促成某人力资源公司认识到其对李某国实施劳动管理的事实;另一方面,推进为李某国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理赔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引导双方就李某国后续将提出的工伤赔偿诉求进行磋商调解。2025年9月,经法院组织,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某人力资源公司向李某国支付补偿款3万元,双方之间全部争议一揽子解决。现该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中,审理法院预判本案处理系双方劳动争议纠纷中的前端基础诉讼后,运用“穿透式”思维,通过入库案例引导双方当事人对本案和后续纠纷的裁判规则产生合理预期,以推动办理劳动者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理赔为契机,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是灵活运用入库案例实现劳动争议纠纷一揽子、实质性化解的典型案例,对于应对处理劳动争议纠纷连环诉讼、推动纠纷源头治理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