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溧法
为进一步树立学生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溧水法院“阳光溧法”法治报告团成员李刚法官来到溧水第一初级中学,为该校学生普法授课。
授课中,李刚为在场200余名学生重点解读了《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针对未成年学生大多存在好胜、两重、冒险、孤僻、盲从、波动、好奇的心理特点,结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警示教育学生一定要自省、自重、自立、自强。提醒学生们要做到遵纪守法、结交良师益友、坚守正义良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机智应对不法侵害,同时要杜绝不良行为,避免违法犯罪。
授课结束后,李刚寄语学生:“冲动是魔鬼,退一步海阔天空。希望同学们珍惜美好年华,守住初心,好好学习,争做新时代优秀少年!”
此次送法入校园活动,是溧水法院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的一项工作。下一步,溧水法院将持续关爱和守护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为学校法治教育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不断创新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引导、教育工作,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