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依法审理不服本院一审生效裁判依法应由本院受理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和刑事申诉案件;各类刑事、民事再审案件;办理本院院长、上级法院、上级机关交办复查的案件。
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审判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审判绩效考核指标,对审判态势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负责案件质量、法律文书、庭审评查工作;负责审判管理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审判绩效考评、法官业绩档案工作及其他与审判管理相关的工作。
办理院审判委员会会务,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和信息简报编辑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政策问题的调研活动;组织开展全院论文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总结法院审判工作经验;宣传法院各项审判工作,负责接待、协调各级新闻单位采访事宜,应对各种舆情;负责本院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