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团工作
读一本好书
就像一次精神的旅行
在文字中追寻智慧、收获知识
溧水法院团支部书记邓成康
晒出了他的书单
分享了他的读书感悟
有人说,子女可能是这个世上最轻松的角色,意思是做子女的,只要尽情享受父母的关爱就好。但我觉得,为人子女,更要承担起家庭的责任,不仅要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更要努力给予父母和家人精神上的慰藉,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家庭责任。

在第29个“世界读书日”到来之际,我想与大家分享史铁生《我与地坛》中的片段。
“有一年,十月的风又翻动起安详的落叶,我在园中读书,听见两个散步的老人说:‘没想到这园子有这么大。’我放下书,想,这么大一座园子,要在其中找到她的儿子,母亲走过了多少焦灼的路。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史铁生通过这篇散文,回忆了自己身体残疾后,母亲对自己无微不至地照顾、小心翼翼地关怀和孜孜不倦地启发,但母亲仅仅活了四十九岁,再也看不到儿子的出息,没有看到儿子作品获奖的那一天,未能分享儿子的快乐,对母亲的悼念真是魂牵梦萦、痛彻心扉!地坛公园里,一路一经都有母亲的脚印,一草一木都有母亲的牵挂,母亲已经和地坛融为一体,也早已与作者史铁生融为了一体。
“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而对于我们人民法官来说,如何做到这一点?我想主要有下面两点:
首先是对家庭负责,把对家庭的责任担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前段时间,省法院下发的《廉政主题漫画七笔账》中,其中要求我们必须算好家庭账和亲情账。“国无廉则不安,家无廉则不宁”,就是必须要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正确处理事业和家庭的关系,公事与私事的关系,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用干事创业的成绩回报家人对我们无私的帮助和支持,才能事业有成、家庭美满,切不可因一念之差、一时之疏,酿成违纪违法的苦果,给家庭和家人带来耻辱。
其次对当事人负责,将人情味融入执法办案中,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我曾经办理过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兄妹二人因为家庭财产的分割和老母亲的赡养问题,多年的恩怨最终在一次家庭聚会上爆发,谩骂与指责撕裂了兄妹之间的亲情,妹妹一纸诉状将哥哥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起诉状洋洋洒洒写了好几页。开庭前,双方多次给我打来电话,矛盾相当激化。经过仔细阅卷,我发现原告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被告在家庭聚会上的谩骂与指责能达到被第三人广为知悉、产生降低其社会评价的损害后果,所以裁判思路和结果还是比较清晰的。但此案绝不仅仅是一起名誉权纠纷,更是一起家事纠纷,我更想尽力挽回这个家庭割裂的亲情,如果不能一揽子解决兄妹之间的问题,这个家庭的矛盾冲突还会继续升级,双方还会继续产生打官司,“案结事未了”。于是,我花了两个晚上的时间,和兄妹俩分别通过电话询问了解案情和家庭背景。经过了解,兄妹俩父亲早逝,从小跟着母亲讨生活,只因后来各自成家后的种种琐事,加上缺少沟通,让双方渐行渐远。有了充分的庭前调查,我对案件的处理思路更加明晰,更加坚定要从情感上入手化解兄妹之间的心结。庭审中,双方的子女也都前来旁听,两人都不时通过眼神和旁听席的子女进行交流,庭审节奏一度变得十分缓慢。发现这一点后,我劝导双方子女暂时离开法庭,给予兄妹俩充分的单独沟通时间。又尝试着让两人共同回忆从小相依为命的时光,让双方互换角色,体会对方的难处。兄妹二人从沉默到逐渐交流,从指责到协商,眼见调解的时机已经到来,我采取了“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庭上、庭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很遗憾最终未能成功。在判决书中,除了引用法条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评析,我把更多的篇幅用在了对双方亲情的呼唤,希望双方互谅互让,共同承担起和睦家庭、赡养母亲的责任,给子女在营造优良家风方面作出应有的表率,这一部分的内容,更像是一封恳言劝慰的书信。判决书发出后,双方都没有上诉,也没有再给我打来电话。我想,他们内心应该是有触动的,触动他们的,正是亲情。
这件案件我印象很深,对我的启发也很大,我深知包括我在内的许多年轻法官,因为人生阅历、社会经验的相对欠缺,在许多案件的处理思路和方法上也会相对受限。而读书可以很大程度上帮助我们弥补这些不足,法官是终身学习的职业,学习可以让我们快速提升办案技能。读书能够增进“人”的智慧,而办案就是解决“人”的事情,广泛的阅读可以涵养胸襟、提升修为,给予我们精神的养分,帮助我们开拓视野,对化解矛盾纠纷,在更高维度上思考处理各类纷繁复杂案件,是相当有裨益的。因此,《我与地坛》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古园里那些繁盛茂密的树林,也是感人至深的亲情,更是对我职业生涯中难得的点拨与教化。